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漠河污水处理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2506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5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应包括农业、林业和水利水电和市政公用工程;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附自查结果)。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附自查结果)
3.6 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最多不超过三家,包含三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0月2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漠河污水处理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漠河污水处理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服务
2.2 招标预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总预算为207075元。漠河污水处理项目总预算为60000元。
2.3服务范围: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漠河污水处理项目验收服务,其中,高标准农田项目6.68万亩,项目资金8283万元;污水处理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米,项目资金1200万元。
2.4 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后,自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申请一个月内。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9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交纳购买获取文件费用并获取招标文件。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并按时交费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网上报名后投标人可以选择在华体会网页版交纳采购文件款或者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时0分,地点为华体会网页版(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招标人: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兴安大街32号
联系人:徐海燕
电话:0457-21203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景双、申明慧
电话:0451-823647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