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临空经济区航空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22162(HTCL-ZB-2231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临空经济区航空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新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哈尔滨新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临空经济区航空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2.2建设地点:临空第三大道、临空六路与原有河道围合区域
2.3建设规模:哈尔滨临空经济区航空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包括门卫建设、围墙工程、园区景观、园区消防、给水、降水工程、园区配套道路等工程
2.4施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3年1月13日,总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哈尔滨临空经济区航空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全过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招标控制价:共计43968563.85元,其中一标段:8800491.95元;二标段:12972098.69元;三标段:14623606.75元;四标段:7572366.46元
2.8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包括门卫建设、围墙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包括园区给水工程、供热工程、降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包括园区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包括室外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本次招标不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
3.2.1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三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以下条件:
3.3.1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二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三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四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2年 6月-2022年8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还需要满足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如有行贿犯罪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3.5.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13号)"文件执行,其中: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5.5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17时0分至2022年10月24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网上进行。
7. 开、评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4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新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榆北二路1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451-51182566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 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郝赫、王国福
电 话: 0451-82364703
电子邮件:409301736@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3901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