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0G22136(HTCL-ZB-225057)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已由项目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哈尔滨医科大学,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省政府统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西至长寿路,南起保健路、北至规划启智一道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8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建设规模: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23546.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35.81㎡,地下建筑面积8311.14㎡。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22年1月至8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证明。
3.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查询渠道: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zfcxjst.hlj.gov.cn/index.html)。
3.9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10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5时00分至2022年9月14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及《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7.2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4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2671192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申明慧、张天元
电 话: 0451-82364715 823647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39011030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