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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化工公司双酚A产品包装及装车、公用工程污水药剂添加及固废包装转运服务外包采购(谈判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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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双酚A产品包装及装车、公用工程污水药剂添加及固废包装转运服务外包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TP-241027

华体会网页版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双酚A产品包装及装车、公用工程污水药剂添加及固废包装转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双酚A产品包装及装车、公用工程污水药剂添加及固废包装转运服务外包采购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双酚A装置包装及装车、公用工程装置污水药剂添加及固废包装转运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外包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外的服务,甲方将按照212元/人/天标准支付服务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方式:谈判。

1.8采购预算:24个月服务报价不超过1132万元。双酚A包装吨单价不得超过24.13元/吨、公用工程人员服务费用不得超过5600(元/人/月)(价款包含服务费、人员保险费、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外包部门

定员

基础工资(元/人/月)

一年计划产量(万吨)

扣除基础工资计件价(元/吨)

一年预测费用(万元)

双酚A

/

/

19

24.13

458.48

公用工程

16

5600

/

/

107.52

合计

566

(1)双酚A费用按照产量19万吨/年,吨单价为24.13元/吨,一年费用458.48 万元。(2)公用工程费用按照5600元/人/月,一年费用=107.52万元。

(3)一年总费用=458.48+107.52 =566万元。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包括双酚A装置包装及装车、公用工程装置污水药剂添加及固废包装转运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外包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外的服务,甲方将按照212元/人/天标准支付服务费。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一年止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继续执行合同,考评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为石油化工生产企业提供相关劳务外包服务业务的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服务外包合同的扫描件);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供应商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供应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供应商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正本1份副本1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副本1份)。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 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①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②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③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④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王腾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华体会网页版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