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省计算机耗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32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全省计算机耗材项目供应商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惠普、富士施乐、奔图、长城、恒银品牌厂家出具的允许投标人经销相关耗材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类型不限,但需加盖原厂制造商公章或同等效力授权)且证明文件有效期不得早于2027年12月31日。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5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与大型公司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金融机构商业秘密等事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投标人承诺其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在(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7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华体会网页版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华体会网页版2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线下开标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省计算机耗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省计算机耗材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省计算机耗材项目项目。
2.2招标范围:全省计算机耗材项目供应商。
2.2服务期:3年。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不定期采购,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2.5入围家数:不超过3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惠普、富士施乐、奔图、长城、恒银品牌厂家出具的允许投标人经销相关耗材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类型不限,但需加盖原厂制造商公章或同等效力授权)且证明文件有效期不得早于2027年12月31日。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5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在与大型公司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金融机构商业秘密等事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6投标人承诺其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在(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7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5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投标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官网首页右侧“帮助中心”下载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华体会网页版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451-84668088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卫晓光、於佳
电 话:0451-82364703
开户名称:华体会网页版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3500041119006638555
业务监督:华体会网页版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451-84668088
电子邮件:2905654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卫晓光、於佳
电话:0451-82364703
电子邮件:577130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