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食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32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为省行员工食堂提供满足我行需要的各类食材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3.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其所有的审计报告,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2024年10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2024年10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省行本部)机构所在区域;具备工行(省行本部)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6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9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10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1投标人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若有关联,须承诺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华体会网页版(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华体会网页版2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线下开标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食材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省行本部职工食堂餐饮食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期:3年
2.2采购内容:为省行员工食堂提供满足我行需要的各类食材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分行本部
2.5标包划分及入围家数:
包号 包号名称 入围家数
第一包 子项一、蔬菜水果类 不超过2家(按照评标综合排名第一顺位的为主要供应商、排名第二为备用供应商)
第二包 子项二、肉禽蛋水产品类 不超过2家(按照评标综合排名第一顺位的为主要供应商、排名第二为备用供应商)
第三包 子项三、粮油调料类 不超过2家(按照评标综合排名第一顺位的为主要供应商、排名第二为备用供应商)
第四包 子项四、其它食品类 不超过2家(按照评标综合排名第一顺位的为主要供应商、排名第二为备用供应商)
2.6项目兼投兼中规则: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兼投3个包、最多可兼中3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其所有的审计报告,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2024年10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11月-2024年10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省行本部)机构所在区域;具备工行(省行本部)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6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9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10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1投标人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若有关联,须承诺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招标文件发票的,在发票管理页面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可通过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华体会网页版(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451-84668088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卫晓光、於佳
电 话:0451-82364703
开户名称:华体会网页版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3500041119006638555
业务监督:华体会网页版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451-84668088
电子邮件:2905654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卫晓光、於佳
电话:0451-82364703
电子邮件:577130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