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管件年度框架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20244092、HTCL-XB-241134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管件年度框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管件年度框架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装置正常生产及检修、技改需要,需对所需管件进行年度框架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分项报价限价,供应商竞报统一下浮比例。报价限价表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其中:(1)“报价下浮比例”数值,为所有物资统一下浮比例。(2)“报价下浮比例”的数值形式为百分比(%),数值部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3)报价=限价*(1-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4)按照成交“报价下浮比例”确定报价,签订框架买卖合同,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价款包含(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增值税费(13%税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有效期一年。年度预计发生额50万元。
2.1 采购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管件年度框架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采购数量及交货时间以买方《订货通知单》为准,紧急需求24小时内到货。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管件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压力管道管件(锻制管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3个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石油、石化、炼化企业发生金额超过50万元的管件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发票与清单须全部提供且一一对应)。
(3)供应商须具备:锻锤≥1台、加热炉≥1台(或可满足本锻造项目所需同等功能的其他设备)、数控车床≥2台,普通车床≥4台、钻床≥1台,抛丸机≥1台,压力机≥1台,电阻炉≥1台、回火炉≥1台、热处理炉≥1台。备注: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的规格型号及功能描述、法人或被授权人与设备响应文件递交3日前拍摄的清晰彩色设备整体的照片、设备铭牌清晰照片、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2024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1系统使用费300元。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同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5.3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评审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前。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评审无效。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华体会网页版)。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吕义纲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华体会网页版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华体会网页版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